日本個人稅務指南——在留外國人所得稅、住民稅基礎知識
在日本居住並取得收入的人,無論國籍為何,都須承擔納稅義務。不過,「在日本居住多長時間」會大幅改變課稅所得的範圍,因此對外國人而言,理解這項制度比日本人更為重要。
本文將整理日本個人課稅的整體概況,並着重說明在留外國人在實務上容易遇到困難的重點。
本文性質說明: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,不能取代個別稅務諮詢。若有疑問,請洽詢管轄稅務署或稅理士(稅務師)。文中所載金額係依據2026年(令和8年)8月當時的法令。
1. 日本個人課稅的整體概況
在日本,個人收入需負擔的主要項目有以下三項。
種類 課稅主體 性質 大致負擔比率 所得稅 國家 累進課稅(5〜45%) 依所得而變動 住民稅(居民稅) 都道府縣・市區町村 幾乎一律 所得割10% + 均等割 約5,000日圓 社會保險費 國家・地方自治體 非稅金,但強制徵收 薪資的約15%(本人負擔部分)
談到稅金時,社會保險費(健康保險、厚生年金、僱用保險)雖非「稅」,但對實拿金額的影響往往比所得稅更大,實務上應一併理解。
重要特徵是:住民稅是針對前一年的所得,於翌年課稅。來日第1年不需繳納住民稅,第2年起實拿金額突然減少,或是離職・回國後翌年收到繳款單,正是由此而生。
2. 納稅義務人的區分——對外國人而言最重要的概念
日本所得稅法將個人分為以下3類,並依此改變課稅所得的範圍。
2-1. 區分的判定 區分 判定基準 課稅所得範圍 非居住者 居住者以外的人 僅限國內來源所得(原則上按20.42%源泉分離課稅) 非永住者 不具日本國籍,且過去10年內在日本擁有住所或居所的期間合計未滿5年的居住者 全部國內來源所得 + 國外來源所得中「於國內支付」或「自國外匯入日本」的部分 非永住者以外的居住者(永住者) 上述以外的居住者 全球所得
所謂「居住者」,是指在日本國內擁有住所,或至今持續擁有居所滿1年以上的人。判定依據並非在留資格的種類或簽證名稱,而是「生活重心」的實際所在。
2-2. 非永住者制度的意義
非永住者雖然是居住者,但其國外來源所得原則上全部排除於課稅對象之外,僅限於在國內支付或匯入日本的部分,經一定計算後方納入課稅。此制度為日本特有,屬於偏離國際上「全球所得課稅」原則的例外處理方式。
實務上尤須留意匯款的處理方式。過去的裁決案例顯示,即使將自國外匯入的資金於同年內匯回國外,也不被認可從匯款金額中扣除。因為匯款被視為行使課稅權的契機,「來回匯款即可相互抵銷」的理解是錯誤的。
若您從母國帳戶匯生活費至日本帳戶,且當年有國外來源所得(母國的不動產租金、股票股利、事業收入等),則在匯款金額範圍內,可能產生課稅對象。若有此情況,請務必保留匯款紀錄。
2-3. 超過5年時
自來日起累計滿5年(以過去10年內判定)後,將由非永住者轉為永住者,全球所得皆成為課稅對象。對於在母國擁有不動產或證券帳戶的人而言,這是重大的轉折點,需事先做好準備。
3. 所得的10種分類
日本所得稅依收入性質,將所得分為10類,各類計算方式不同。
分類 主要內容 薪資所得 公司職員、兼職人員的薪資、獎金 事業所得 個人事業、自由工作者的收入 不動產所得 租金收入 利息所得 存款利息 股利所得 股票股利、投資信託的分配金 轉讓所得 不動產、股票等的出售收益 一時所得 保險滿期金、獎金 雜所得 公共年金、副業收入、虛擬資產(加密貨幣)獲利 退職所得 退休金 山林所得 山林砍伐、轉讓
大多數受薪者僅有「薪資所得」,但若有副業、母國不動產租金、虛擬資產交易等,則會跨越多個分類,需要辦理確定申報(報稅)。
4. 所得稅的計算——5個步驟 ① 收入金額 - 必要經費(薪資的情況為薪資所得扣除額) = 所得金額 ② 所得金額 - 所得扣除額 = 課稅所得金額 ③ 課稅所得金額 × 稅率 = 所得稅額 ④ 所得稅額 - 稅額扣除 = 基準所得稅額 ⑤ 基準所得稅額 + 復興特別所得稅 = 應納稅額
「收入」與「所得」是不同的概念,這是最初容易混淆之處。年收入500萬日圓的公司職員,其「所得」並非500萬日圓,而是扣除薪資所得扣除額後的金額。
4-1. 薪資所得扣除額(令和8年度)
受薪者可依收入金額獲得概算扣除,以代替必要經費。自2026年(令和8年)起,最低保障金額為74萬日圓(本則69萬日圓+令和8、9年度限定的特例5萬日圓)。
此外,薪資收入在69萬1,000日圓以上、220萬日圓未滿的情況下,令和8、9年度適用修正後的計算表,因此需確認薪資計算系統是否已更新為最新表格。
4-2. 所得稅稅率表
依課稅所得金額,分為7個級距的超額累進稅率。
課稅所得金額 稅率 扣除額 1,000日圓 〜 194萬9,000日圓 5% 0日圓 195萬日圓 〜 329萬9,000日圓 10% 97,500日圓 330萬日圓 〜 694萬9,000日圓 20% 427,500日圓 695萬日圓 〜 899萬9,000日圓 23% 636,000日圓 900萬日圓 〜 1,799萬9,000日圓 33% 1,536,000日圓 1,800萬日圓 〜 3,999萬9,000日圓 40% 2,796,000日圓 4,000萬日圓 以上 45% 4,796,000日圓
由於採超額累進方式,並不會發生「年收入提高、稅率改變後實拿金額反而減少」的情況。只有超出的部分才適用較高的稅率。
4-3. 復興特別所得稅與防衛特別所得稅
目前,所得稅額須加徵2.1%的復興特別所得稅。
根據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,自令和9年1月起,將對所得稅額新設稅率1%的防衛特別所得稅。同時,為避免家庭負擔急劇增加,復興特別所得稅的稅率將由2.1%調降至1.1%,並為確保復興財源,課稅期間將延長10年。
5. 所得扣除——2026年(令和8年)最新數值
為因應物價上漲,2025年(令和7年)與2026年(令和8年)連續2年大幅調升扣除額。
5-1. 基礎扣除
這是適用於所有納稅人的扣除額。令和8年度、令和9年度採雙層結構,即本則金額再加上特例加算額。
合計所得金額 基礎扣除額(令和8年度) 489萬日圓以下 104萬日圓(本則62萬日圓+特例42萬日圓) 超過489萬日圓 〜 655萬日圓以下 67萬日圓(本則62萬日圓+特例5萬日圓) 超過655萬日圓 〜 2,350萬日圓以下 62萬日圓(僅本則) 超過2,350萬日圓 階段性縮減
本則金額由58萬日圓調升至62萬日圓,反映了令和5年11月至令和7年10月這2年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6.0%的情況。今後將導入每2年依物價連動調整的機制。
此外,特例加算為令和8年、9年度的限時措施,令和10年度以後,適用對象將改為合計所得金額132萬日圓以下,加算額為37萬日圓。
實務上的注意事項:特例加算部分(42萬日圓、5萬日圓)不會反映在令和8年11月之前每月的源泉徵收(預扣稅)中,將於令和8年12月的年末調整(年終結算)時進行結算。看到每月薪資單上「未扣除」也無需驚慌。
5-2. 免稅門檻提升至年收入178萬日圓
將基礎扣除104萬日圓與薪資所得扣除額74萬日圓相加,計算結果為:薪資收入178萬日圓以內不需繳納所得稅。所謂「年收入門檻」,已分階段從103萬日圓 → 160萬日圓(令和7年)→ 178萬日圓(令和8年)逐步提高。
5-3. 扶養相關扣除 項目 令和8年度的要件・金額 扶養親屬・扣除對象配偶者的所得要件 合計所得62萬日圓以下(若僅為薪資收入則為136萬日圓以下) 特定親屬特別扣除 適用對象為19歲以上未滿23歲的親屬。依所得金額扣除3萬日圓〜最高63萬日圓 單親扣除 所得稅35萬日圓(令和9年度起為38萬日圓)/住民稅33萬日圓 勤勞學生扣除 要件為學生本人合計所得89萬日圓以下
特定親屬特別扣除是令和7年新設的制度,即使大學生年齡層的子女有打工收入,扶養扣除也不會突然消失,而是階段性遞減。是否為學生並非要件,但配偶者與事業專從者不適用。適用時須提交「薪資所得者特定親屬特別扣除申告書」。
5-4. 其他主要所得扣除 社會保險費扣除:已繳納金額全額(健康保險、年金、看護保險等) 人壽保險費扣除・地震保險費扣除:依契約內容而定的金額 醫療費扣除:超過年度10萬日圓(或所得的5%)的部分 捐款扣除:包含故鄉稅(納稅) 配偶者扣除・配偶者特別扣除 身心障礙者扣除・寡婦扣除 小規模企業共濟等掛金扣除:包含iDeCo(個人型確定提撥年金)的繳費 6. 住民稅
住民稅是針對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所得,由當年1月1日時擁有住所的地方自治體課稅。
6-1. 構成 區分 內容 所得割 課稅所得的約10%(市區町村6% + 都道府縣4%) 均等割 一律約5,000日圓(住民稅均等割4,000日圓 + 森林環境稅1,000日圓)
部分地方自治體可能有些微加成,但基本結構全國統一。
6-2. 繳納方式 特別徵收:公司職員自每年6月起至翌年5月止,分12次從薪資中直接扣除 普通徵收:個人事業主等,依6月寄送的繳款單,一年繳納4次(6月、8月、10月、翌年1月) 6-3. 外國人須留意事項
來日第1年不需繳納住民稅,因此第2年起實拿金額會減少數千至數萬日圓。這種情況常被誤解為「薪資減少」。
更重要的是回國或出境時的情況。只要1月1日時在日本擁有住所,該年度住民稅將依前一年所得全額課稅。即使年度中途出境,納稅義務也不會消失。須於出境前一次繳清,或如後述選任納稅管理人。
住民稅方面,也需向市區町村申報納稅管理人。請注意這與所得稅是不同的手續。
7. 年末調整與確定申報 7-1. 透過年末調整即可完成的人
大多數受薪者,其納稅程序由任職單位於12月進行的年末調整完成。這是將公司預扣的概算稅額,與正確的年度稅額之間的差額進行結算的手續。
7-2. 需要辦理確定申報的人
若符合以下任一情況,須自行申報。
薪資收入超過2,000萬日圓 薪資以外的所得超過年20萬日圓(副業、虛擬資產、母國不動產租金等) 有2處以上的薪資收入來源 個人事業主・自由工作者 年度中途離職,未接受年末調整 適用醫療費扣除、捐款扣除、房屋貸款扣除(第一年) 非永住者,且有須課稅的國外來源所得 7-3. 時程 時期 手續 11月〜12月 向任職單位提交年末調整所需文件 1月底 發放源泉徵收票(扣繳憑單) 2月16日 〜 3月15日 辦理確定申報、繳納所得稅 6月 住民稅通知、開始繳納
退稅申報(申請退還多繳稅款)可於翌年1月1日起5年內任何時間提出,不必拘泥於3月15日。
申報方式除稅務署窗口、郵寄外,也可利用e-Tax(僅需My Number卡與智慧型手機即可完成)。國稅廳的「確定申報書等製作專區」有時會提供英文、中文等多語言指引。
8. 在留外國人特有的重點 8-1. 將居住國外的家人列為扶養扣除對象時
若要將居住海外的親屬列為扶養扣除對象,須提交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及匯款相關文件。
此外,自2023年(令和5年)度起,30歲以上未滿70歲、居住國外的親屬原則上不再適用扶養扣除。獲承認的例外僅限以下3種情形:
因留學而居住國外者 身心障礙者 該年度接受38萬日圓以上生活費・教育費匯款者
若您將母國的父母列為扶養對象,請務必確認年齡與匯款金額。
8-2. 租稅協定
日本與多國簽訂租稅協定,訂定消除雙重課稅及對特定所得減免或免稅的規定。部分協定亦為教授・研究人員、留學生・實習生設有免稅條款。
適用時,原則上須經由支付方,向稅務署提交「租稅協定相關申報書」。此並非自動適用,不少人因未提交而錯失原本可享有的免稅優惠。
8-3. 外國稅額扣除
對於須負擔全球所得課稅的居住者,若同一所得在國外也被課稅,可從日本所得稅中扣除一定金額的制度。須透過確定申報適用。
8-4. 出境時——納稅管理人
若在年度中途離開日本,仍須就該年度的所得申報並繳納稅款。應對方式有2種。
出境前完成確定申報(準確定申報) 選任納稅管理人——出境前向管轄稅務署提交「所得稅・消費稅納稅管理人申報書」。只要是居住於日本的個人或法人皆可,朋友、任職單位、稅理士皆可擔任
住民稅方面,也須向市區町村申報納稅管理人。請注意這與所得稅是不同的手續。
8-5. 國外財產調查書
於該年12月31日時,擁有國外財產合計金額超過5,000萬日圓的居住者(非永住者除外),須於翌年6月30日前提交「國外財產調查書」。
8-6. 國外轉出時課稅(出境稅)
持有1億日圓以上有價證券等資產的特定居住者,於出境日本時,須就未實現獲利課稅的制度。適用對象為過去10年內於日本居住超過5年者,多數一般在留者並不適用,但持有大額投資資產者須事先確認。
8-7. 年金脫退一時金與源泉徵收
離開日本的外國人可申請的年金脫退一時金,須預扣20.42%的所得稅。若於出境前選任納稅管理人,則有機會申請退還此預扣稅款。手續順序十分重要,若出境後才察覺,可能已無法追溯辦理。
9. 常見問題
問:我從母國帳戶匯生活費至日本帳戶,會被課稅嗎? 答:匯款行為本身不會被課稅。但若您是非永住者,且該年度有國外來源所得,則在匯款金額範圍內,該所得會被納入課稅對象。若無國外來源所得,則僅視為資產移動,不會產生課稅。
問:我有副業收入,一年約15萬日圓,需要申報嗎? 答:若薪資以外的所得為20萬日圓以下,則不需辦理所得稅確定申報。但仍須辦理住民稅申報。由於兩者的判定基準不同,容易發生遺漏向市區町村申報的情況。
問:虛擬資產(加密貨幣)的獲利如何處理? 答:現行制度下,原則上歸類為雜所得,適用綜合課稅的累進稅率。此外,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大綱中,已提出將部分虛擬資產交易改為適用20.315%分離課稅的方向,今後制度變動須留意。
問:回國後收到繳款單,若置之不理會如何? 答:將產生滯納金,甚至可能導致財產被扣押。此外,未繳稅款在申請更新或變更在留資格審查時也會處於不利地位,若計劃再次來日,須特別注意。
問:只要公司幫我做年末調整,我就什麼都不用做了嗎? 答:多數情況確實如此,但醫療費扣除、故鄉稅(未使用一站式特例的情況)、居住國外親屬的扶養扣除等,年末調整無法處理,或需要額外文件。
10. 參考資訊 國稅廳(所得稅、確定申報相關全部事項)— e-Tax、確定申報書等製作專區 所在地市區町村公所稅務課(住民稅、納稅管理人申報) 稅務署諮詢窗口——電話諮詢中心及現場諮詢(有時需預約) 日本稅理士會聯合會——查詢稅理士
在申請更新在留資格或永住許可時,一般會要求提交納稅證明書。確實完成日常的納稅,不僅能避免稅務問題,也直接關係到守護您在日本的生活基礎。
最後更新:2026年8月25日/文中所載金額與制度可能因今後的法令修正而有所變更。
本內容之著作權屬SIAデジタルテクノロジー株式会社所有。轉載或引用時請註明出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