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留學篇】首次來日留學生的完全指南
在日本的留學生活,從入學典禮之前就已經開始了。因為從踏出機場的那一刻起,許多有期限的手續就會陸續啟動。
其中,如果錯過入境後14天內應完成的手續,將會無法加入健康保險、無法開設銀行帳戶、無法打工,生活的基礎會逐一崩潰。而且大多數手續的順序是固定的,無法跳過。
本文按照「出發前 → 抵達當天 → 14天內 → 1個月內 → 之後」的時間軸編寫。請依序往下進行。
第0階段:前往日本之前
應辦事項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(COE) | 由學校向入國管理局申請。收到後請確認內容 |
| 簽證申請 | 持COE前往母國的日本大使館・領事館辦理 |
| 住所確保 | 學校宿舍,或學校合作的不動產公司 |
| 初期費用準備 | 入學金・學費之外,還有生活初期建置費用 |
| 母國文件 | 成績證明書、畢業證明書,必要時附上日文翻譯 |
初期費用參考
除學費外,僅是建立生活基礎就需要以下費用:
| 項目 | 參考金額 |
|---|---|
| 住所初期費用(押金・禮金・保證金・仲介手續費) | 房租的4〜6個月份 |
| 家具・家電 | 5萬〜15萬日圓 |
| 手機初期費用 | 1萬〜3萬日圓 |
| 當前生活費(最初3個月) | 20萬〜30萬日圓 |
若住宿舍,住房費可大幅降低。請預估在打工穩定前,至少3個月是沒有收入的。
建議攜帶的物品 證件照(縱4cm×橫3cm)10張以上。在日本也能拍攝,但抵達後初期會多次用到 印章(認印)。若母國可以製作,先做好會比較方便。雖然愈來愈多場合可用簽名代替,但仍有部分窗口要求印章 常用藥物,以及能說明其成分的英文說明書。日本的成藥有時買不到相同成分的產品 母國的駕駛執照(若有可能在日本換發的打算)
第1階段:抵達當天 — 領取在留卡
可在機場當場核發在留卡的機場
在新千歲、成田、羽田、中部、關西、廣島、福岡等機場,入境審查時會當場核發在留卡。
若從其他機場入境,護照上會蓋上「在留卡後日交付」的印章,之後在辦理下述的遷入申報後,經由市區町村以郵寄方式送達。
領取後應立即確認的事項 姓名拼寫 出生年月日 在留資格(是否為「留學」) 在留期間及屆滿日 背面地址欄是否為空白(將來會填寫)
若有錯誤,請當場提出。事後更正會麻煩許多。
隨身攜帶義務
在留卡必須隨時攜帶。將其留在家中外出屬於違反法令的行為。若警察要求出示卻沒有攜帶,將受到處罰。
第2階段:抵達後14天內 — 這是最重要的階段
有期限的手續會集中在這段時間。一旦確定住處,請當天或隔天就前往區公所辦理。
① 遷入申報(住民登記)
期限:入住後14天內
請前往居住地的市區町村公所,提交遷入申報。
所需攜帶物品
在留卡 護照 學生證或入學許可書 印章(若有)
手續完成後,會在在留卡背面記載住址。此後在留卡即可作為正式的住址證明使用。
若不提交遷入申報,之後所有手續都會停滯。請優先辦理。
② 加入國民健康保險
期限:與遷入申報同時辦理(通常在區公所同一樓層即可完成)
留學生原則上須加入國民健康保險。加入後,醫療費自付比例為3成。
保險費是根據前一年的所得計算,因此來日第一年為最低金額(依自治體不同,每月約2,000〜3,000日圓) 部分自治體設有針對留學生的減免制度。請在窗口告知「我是學生」,並務必確認是否可申請減免 若未加入保險就診,須全額自費。即使只是住院數日,也可能高達數十萬日圓 ③ 國民年金(20歲以上者)
期限:與遷入申報同時辦理
若年滿20歲,也有加入國民年金的義務。不過學生可申請「學生繳費特例」,經申請核准後,在學期間的保險費可延緩繳納。
這不是「不用繳」,而是「可以延後繳納」的制度 若不申請而放任不管,將被視為未繳納,會影響將來領取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的資格 請務必在窗口申請。不會自動適用 ④ My Number 通知
提交遷入申報後,個人編號通知書會在稍後寄送至住址。My Number卡的申請為自願性質,但基於以下理由,建議辦理。
自2026年6月14日起開始實施「特定在留卡」制度 這是一種將在留卡與My Number卡功能整合為一張的卡片。是否申辦為自由選擇,維持原本兩張分開持有也沒有問題。 其優點在於,辦理在留手續時,My Number卡的資訊會同時更新。以往在留資格更新後,經常有人忘記在市區町村更新My Number卡資訊,此制度可省去這項麻煩。 申請窗口為入國管理局或市區町村,不支援線上申請。若遺失,兩項功能會同時停用,請事先記下遺失時的聯絡方式。
第3階段:1個月內 — 完善生活基礎設施
開設銀行帳戶
許多留學生在此遇到困難。
日本的銀行對入境未滿6個月者,有些會以「非居住者」對待,可能拒絕開戶。較容易辦理的順序如下:
| 選項 | 特徵 |
|---|---|
| 郵局銀行(YuchoBank) | 只要在留期間達6個月以上,即使剛抵達日本也比較容易開戶 |
| 學校指定銀行 | 若學校有合作銀行,有時可統一辦理手續 |
| 網路銀行 | 有時只需在留卡與住址證明即可開戶 |
| 大型都市銀行 | 通常在滿6個月後辦理較為順利 |
所需物品:在留卡(背面已記載住址)、護照、學生證、印章、日本電話號碼
由於需要「已記載住址的在留卡」與「日本電話號碼」兩者,因此順序為:遷入申報 → 辦理手機 → 開設銀行帳戶。
手機門號申辦
大型電信商可用在留卡申辦,但若在留期間較短,有時會被拒絕分期付款。
剛抵達時的選擇,建議使用廉價SIM(MVNO)或eSIM,手續較為簡單。在尚未開設銀行帳戶的階段,有時會要求使用信用卡付款,建議攜帶母國的信用卡以備不時之需。
電・瓦斯・自來水 電力・自來水 — 可透過電話或網路辦理開通手續,無需到場 瓦斯 — 開通時需要現場確認,須事先預約,旺季(3〜4月)有時需等待1週以上
一旦確定入住日期,請優先預約瓦斯開通。
交通IC卡
Suica、ICOCA、PASMO等可在車站售票機購買。通學定期券則需要學生證(或通學證明書)。
第4階段:開始打工之前
必須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
持有「留學」在留資格者,原則上不能直接工作。必須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後,才能開始打工。
申請窗口:所在地管轄的出入國在留管理局 入境時有時可在機場申請。入境審查時請務必確認 若事後申請,核發通常需要2週〜1個月左右 每週28小時上限絕對不可超過
即使取得許可,工作時間也僅限每週28小時以內(學校長期放假期間,每日最多8小時,每週最多40小時)。
| 容易誤解之處 | 正確理解 |
|---|---|
| 「只要1個月112小時,每週分配可自由安排」 | 錯誤。任何一週切出來看都必須在28小時以內 |
| 「若在兩家店打工,各自可有28小時」 | 錯誤。所有工作地點合計不得超過28小時 |
| 「沒領薪水就沒關係」 | 錯誤。以實際勞動情形判斷 |
超過此上限,將導致在留資格更新不獲許可。過去曾有因違反資格外活動規定,而遭強制遣返的案例。為守護在日本的學業與未來,請務必留下紀錄並妥善管理工時。
不可從事的行業
風俗營業(柏青哥店、遊戲場、酒吧、俱樂部等)的工作,即使只是打掃或洗碗,也不屬於資格外活動許可的適用範圍。若有人說「只要不到店面前台就沒關係」,那是錯誤的說法。
第5階段:入學後等待著的手續
每學期・每年
| 時期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每年6月左右 | 國民健康保險費通知(第2年起,若有打工收入,金額會增加) |
| 2月16日〜3月15日 | 確定申告(若有多個打工地點等情況) |
| 在留期限前3個月起 |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 |
來日第2年會發生的事
若有打工收入,從第2年開始須繳納住民稅。由於住民稅是根據前一年的所得,於隔年課稅,因此第一年為零,第2年6月起開始收到繳費通知。
這並非「稅金突然增加」,而是制度上每個人都會遇到的情況。詳情請參閱稅務系列文章。
暫時回國時
若預計在出國後1年內返回日本,可使用「視為已獲再入國許可」制度。只需在機場出境審查時,於「再入國出境紀錄」卡片上打勾即可,無需特別申請。
因需出示在留卡,請務必隨身攜帶。若忘記攜帶,可能會喪失在留資格。
搬家時
須於14日內,在舊住址的區公所提交遷出申報,並在新住址的區公所提交遷入申報。在留卡背面的內容也會隨之更新。
即使是同一市區町村內的搬遷,也需要提交遷居申報。若怠於申報,將對在留資格更新造成不利影響。
抵達後檢查清單 抵達當天 領取在留卡並確認記載內容 確認是否可在機場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14天內 遷入申報(區公所) 加入國民健康保險・申請減免 加入國民年金・申請學生繳費特例(20歲以上者) 1個月內 辦理手機門號 開設銀行帳戶 開通電・瓦斯・自來水(瓦斯需預約現場確認) 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(若未在機場取得) 持續進行 隨時攜帶在留卡 打工時間嚴格遵守每週28小時以內,並留下紀錄 若有住址變更,須於14天內申報 在留期限前3個月開始準備更新 遇到困難時的諮詢窗口 學校的留學生支援窗口 — 應優先求助的地方,熟悉多數手續 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(FRESC) — 在留手續相關的綜合諮詢 各自治體的國際交流協會 — 生活諮詢、日語支援、多語言對應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 外國人在留綜合諮詢中心 — 提供多語言電話諮詢
不需要獨自承擔。即使對日語沒有信心,各地也有提供多語言服務的窗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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