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①總論】日本的稅金制度 — 在留外國人首先應該理解的「居民身分區分」
在日本取得收入的人,無論國籍為何,都會產生納稅義務。不過對外國人來說,哪些所得會在日本被課稅,會因在留期間的長短而有所不同。若不理解這個「居民身分區分」就處理母國的資產或匯款,可能會導致意想不到的課稅或漏報。
本系列共由4篇文章構成。請先透過這篇總論篇掌握整體概況,再閱讀符合自己狀況的文章。
本文僅以提供一般資訊為目的,並不能取代個別的稅務諮詢。金額是根據2026年(令和8年)8月時點的法令。
1. 個人在日本承擔的3種負擔 種類 課稅主體 性質 大致標準 所得稅 國家 累進課稅 5〜45% 住民稅(居民稅) 都道府縣・市區町村 幾乎一律 所得割10% + 均等割 約5,000日圓 社會保險費 國家・地方自治體 雖非稅金但強制繳納 薪資的約15%(本人負擔部分)
社會保險費嚴格來說並非稅金,但對實領金額的影響往往比所得稅更大,實務上應與稅金一併考量。
而日本制度中最容易被誤解的一點,就是住民稅是針對前一年的所得,於隔年課稅。來日第1年不會被課住民稅,第2年實領金額卻突然減少;離職・回國後隔年才收到繳款通知書,都是源自於這個機制。
2. 3種納稅義務人區分
日本所得稅法將個人分為3類,課稅範圍也因此不同。這是本系列中對外國人而言最重要的部分。
區分 判定基準 被課稅的所得 非居民 不符合居民條件的人 僅限國內來源所得(原則上按20.42%源泉分離課稅) 非永久居民 不具日本國籍,且過去10年內在日本擁有住所或居所的期間合計未滿5年的居民 國內來源所得全部 + 國外來源所得中「在國內支付的部分」及「從國外匯入日本的部分」 永久居民(非永久居民以外的居民) 上述以外的居民 全球所得 「居民」的判定並非依據在留資格
所謂居民,是指在日本國內擁有住所的人,或截至目前為止已連續持有居所1年以上的人。判定依據並非簽證種類或在留資格名稱,而是生活的根據地實際位於何處。
「永久居民」也是與入管法上的在留資格「永住者」不同的概念。稅法上的永久居民,單純是指非永久居民期間已過的居民。
3. 非永久居民與海外匯款 — 容易出錯的重點
非永久居民制度是日本獨有的機制,屬於一種例外處理:即使是居民,其國外來源所得原則上不列入課稅對象。不過,若有在國內支付或匯入日本的情形,經過一定計算後仍會被納入課稅對象。
匯款無法「互相抵銷」
過去的裁決案例中曾判定,即使將從國外匯入日本的資金,在同一年內又匯回國外,也不能從匯款金額中扣除。這是因為「匯款」這個事實本身,就是行使課稅權的契機,因此「來回匯款就能互相抵銷」的想法並不成立。
需要注意的情況
如果您是從母國帳戶匯生活費到日本帳戶的人,且符合以下任一情況,請特別注意:
從母國的不動產取得租金收入 在母國的證券帳戶有配息或出售獲利 在母國有事業收入或副業收入
若在有這些國外來源所得的年度匯款到日本,在匯款金額的範圍內,可能會產生課稅對象。請務必保留匯款紀錄。
反之,若某年完全沒有國外來源所得,該年的匯款僅屬於單純的資產移動,不會產生課稅。
超過5年時
自來日起累計(以過去10年內為判定期間)超過5年時,身分將從非永久居民轉為永久居民,全球所得都會成為課稅對象。對於在母國擁有不動產或證券帳戶的人來說,這是一個重大的轉折點。應掌握身分轉換的年份,必要時提前重新檢視資產的持有方式。
4. 所得的10種分類
日本所得稅依收入性質,將所得分為10種。
分類 主要內容 薪資所得 上班族・兼職・打工的薪資、獎金 事業所得 個人事業、自由業者的收入 不動產所得 租金收入 利息所得 存款的利息 股利所得 股票股利、投資信託的分配金 轉讓所得 不動產・股票等的出售獲利 一時所得 保險到期金、獎金 雜項所得 公共年金、副業收入、加密資產的獲利 退職所得 退休金 山林所得 山林的砍伐・轉讓
只有薪資收入的人比較單純,但若還有副業、母國的不動產租金、加密資產等,就會橫跨多個分類,需要進行確定申告(報稅)。
5. 所得稅的計算結構 ① 收入金額 - 必要經費(薪資為薪資所得扣除額) = 所得金額 ② 所得金額 - 所得扣除額 = 課稅所得金額 ③ 課稅所得金額 × 稅率 = 所得稅額 ④ 所得稅額 - 稅額扣除額 = 基準所得稅額 ⑤ 基準所得稅額 + 復興特別所得稅 = 應繳納稅額
「收入」和「所得」是不同的概念。年收入500萬日圓的上班族,其「所得」並不等於500萬日圓。這個區別在扣除額的判定上也會反覆出現。
稅率表(7個級距的超額累進) 課稅所得金額 稅率 扣除額 1,000日圓 〜 194萬9,000日圓 5% 0日圓 195萬日圓 〜 329萬9,000日圓 10% 97,500日圓 330萬日圓 〜 694萬9,000日圓 20% 427,500日圓 695萬日圓 〜 899萬9,000日圓 23% 636,000日圓 900萬日圓 〜 1,799萬9,000日圓 33% 1,536,000日圓 1,800萬日圓 〜 3,999萬9,000日圓 40% 2,796,000日圓 4,000萬日圓 以上 45% 4,796,000日圓
由於採用超額累進制,「年收入提高、稅率級距改變後,實領金額反而減少」的情況並不會發生。只有超過該級距的部分,才會適用較高的稅率。
復興特別所得稅與防衛特別所得稅
目前,所得稅額會另外加徵2.1%的復興特別所得稅。
根據令和8年度稅制改正,自令和9年1月起,將新增稅率1%的防衛特別所得稅。同時,為避免家庭負擔急遽增加,復興特別所得稅將從2.1%調降至1.1%,並為確保復興財源,課稅期間將延長10年。
6. 住民稅(居民稅)的基本結構
住民稅是針對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所得,由該年1月1日當下擁有住所的地方自治體進行課稅。
區分 內容 所得割 課稅所得的約10%(市區町村6% + 都道府縣4%) 均等割 一律約5,000日圓(住民稅均等割4,000日圓 + 森林環境稅1,000日圓)
各地方自治體雖然多少會有些許加成,但基本結構在全國是一致的。
這個「1月1日規則」在回國時具有重大意義,詳情將於④出國・回國篇中說明。
7. 租稅協定 — 並非自動適用
日本與許多國家締結了租稅協定,規定了消除雙重課稅、以及對特定所得減免或免稅等內容。有些協定也對教授・研究人員、學生・實習研修人員設有免稅條款。
重要的是,要適用這些協定,必須提出申報。原則上須透過支付方(如任職單位或大學等)向稅務署提交「關於租稅協定的申報書」。由於並非自動適用,因此不少人因為漏交申報書,而錯失了原本可以享有的免稅優惠。
母國與日本之間的協定是否有相關條款,可透過財務省公開的租稅協定一覽表進行確認。
8. 您應該閱讀哪一篇文章 狀況 參考文章 以上班族・兼職・打工身分領取薪資 ②上班族篇 — 年末調整、扣除額實務、年收入門檻 個人事業主・自由業者,或有副業收入 ③自由業・副業篇 — 確定申告、經費、消費稅 即將因回國・調職而離開日本 ④出國・回國篇 — 納稅管理人、住民稅、年金退還
在申請更新在留資格或永久居留時,一般都會要求提交納稅證明書。確實繳納稅金,不僅能避免稅務上的問題,更直接關係到守護您在日本的生活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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